近日,省妇联争取到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2015年度“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504万元,对全省504名农村“两癌”贫困妇女实施每人一万元救助。这是五年来我省连续获得的第七批“两癌”贫困妇女救助专项资金,累计1633万元,为帮助解决农村“两癌”贫困妇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部署,这批“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的救助对象重点向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贫困县的“两癌”患病妇女倾斜。在市县两级妇联严格筛选、层层把关的基础上,省妇联复核确定了504名“两癌”贫困妇女救助名单上报全国妇联,并将于近期完成救助金发放工作。 自2011年“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在我省实施以来,各级妇联严格按照《财政部、全国妇联关于印发< 2011年至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甘肃省“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执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的要求,加强救助基金管理,严格履行发放手续,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发放及时。接受救助款的患病妇女符合相关救助标准和要求,保障了救助基金的专款专用、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