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动“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加强司法救助 倾情关爱妇女”专项活动。
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七类重点对象(1.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2.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3.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妇女;4.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者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5.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妇女;6.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伤致残的妇女;7.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妇女),坚持“应救尽救”,用好用足救助措施,提供充分、全面的救助。
专项活动通知中明确提出: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立案;对严重刑事案件、重特大交通事故等急需救治的案件受害妇女开通“绿色通道”,一案一申报,实现精准救助;对于遭受不法侵害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妇女,可以先行救助。
专项活动于2023年4月启动,10月底结束。全省法院和妇联组织将强化主动救助帮扶意识,密切协作配合,并在救助线索移送、开展多元化救助、联合回访救助对象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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