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妇发〔2010〕15号
省妇联关于授予樊锦诗等6名同志甘肃省
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市州妇联、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全省广大妇女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创新的精神,高昂的斗志,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各行各业和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品德高尚、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女性人物,她们在各自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勉工作、开拓创新、甘于奉献,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弘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和聪慧友善、坚韧自信、勤俭淳朴、创新进取的甘肃妇女精神,激励广大妇女为构建和谐甘肃作出更大的贡献,省妇联决定授予樊锦诗等6名同志甘肃省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把成绩作为新的起点,再创新业,再建新功。希望广大妇女学习她们爱岗敬业、脚踏实地的优良作风;学习她们不畏艰难、勇攀高峰的豪迈气概;学习她们锐意改革、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学习她们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的不懈追求;学习她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巾帼风貌,继续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定信念,团结奋斗,齐心协力,共克时艰,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甘肃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名单
2010年2月21日
附件:
甘肃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名单
樊锦诗 敦煌文物研究院院长
穆荣肖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名誉院长
高金荣 西北民族大学舞蹈学院教授、甘肃省艺术学校 名誉校长
何 鄂 甘肃何鄂雕塑院院长
王素香 甘肃省科技厅总畜牧师
雷菊芳 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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