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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关于追授杨新红同志甘肃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决定
时间:2013-1-5 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杨新红同志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是白银农垦社保科副科长兼会计。2012年6月18日凌晨1时30分,她在工作岗位上加班时突发脑溢血,不幸去世,年仅44岁。短暂的21年,杨新红同志将宝贵的青春献给了她热爱的社保事业,尽心为参保单位、职工服务,先后6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5次被授予社会保险先进工作者;3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

  杨新红同志是新时期甘肃妇女的优秀代表,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岗位,勤勉敬业,忘我奉献。作为一名普通社保干部,她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耐心细致,任劳任怨,顾全大局。她的事迹平凡朴实,感人至深,在广大妇女群众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共鸣。为了表彰她的先进事迹,省妇联决定追授杨新红同志为甘肃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省妇联号召全省广大妇女向杨新红同志学习,学习她一心为民、践行宗旨的坚强党性;学习她爱岗敬业、追求卓越的职业精神;学习她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优秀品格。以杨新红同志为榜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促进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甘肃省妇联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