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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关于举办“全省农村妇女健身舞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3-3-12 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市州妇联:

  为了进一步丰富农村妇女业余文化生活,充分调动农村已经发展起来的妇女健身操、广场舞蹈、太极拳、腰鼓、秧歌等文体娱乐队的积极性,省妇联决定于2013年5月上旬母亲节期间举办“全省农村妇女健身舞大赛”。这次大赛是我省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的实际行动,是充分展示农村妇女精神风貌的重要活动,也是对各市州妇联组织协调能力的考验,请各市州妇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比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关爱母亲、展示风采,全省农村妇女健身舞大赛”

  二、时间

  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9日全天报到(下午4:00彩排)。

  三、地点

  省城兰州

  四、内容

  妇女健身操、广场舞蹈、太极拳、腰鼓、秧歌等文体节目。

  五、具体要求

  ㈠各市州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推选一支能够反映本地区农村妇女精神风貌、规模在100人以上、演出水平较高的参赛队伍供省妇联筛选确定后参加全省大赛。

  ㈡参赛节目的形式和内容自定,时间不超过6分钟(超时扣分);着装整洁、美观、大方;动作流畅、优美、整齐;音乐节奏感、表现力强。

  ㈢各市州妇联负责本地区参加大赛人员的组织、交通、食宿等工作。交通费、食宿费由各市州妇联自行解决,省妇联给予补贴。

  ㈣请各市州妇联于2013年4月10前将光盘、节目名称及简介报省妇联权益部。

  ㈤这次大赛参加人员较多,涉及面广,加之是农村妇女,所以安全工作尤为重要。各市州妇联要高度重视,领导要亲自带队,并确定一名联络员确保大赛顺利、人员平安。

  六、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大赛成功举办和顺利进行,成立大赛评委会,负责大赛评审工作。评委会成员由省妇联、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相关人员担任。评委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比赛规则为每支参赛队伍现场打分,评选出获奖队伍。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金和奖牌。

  联 系 人:陈雅昕、李芸

  联系电话:0931-8885489

  邮   箱:gsflqyb@126.com

  甘肃省妇联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