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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关于在抗震抗洪救灾工作中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7-31 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定西市、天水市、陇南市、甘南州妇联:

  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抗震、抗洪救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带领广大妇女群众积极投身抗震、抗洪救灾工作。省妇联决定,在有关市州开展如下工作:

  一、组织巾帼志愿服务队,开展全方位救援行动

  各地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各类巾帼自愿服务队,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慰问灾民、发放物资、灾后重建等工作,开展具有妇女特色的救援行动,发挥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

  二、组织心理援助队,开展心理帮扶行动

  各地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心理援助工作,积极发动心理辅导师组建心理援助队,在灾区开展心理救援和帮扶行动,为因失去亲人、房屋受损导致心理出现问题的妇女儿童提供心理帮扶,最大限度减轻灾区妇女儿童的心理障碍。

  三、组建妇女儿童服务站,发挥妇女阵地作用

  各地妇联组织要在灾区组建妇女儿童服务站,作为灾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阵地,协调安排各项救灾工作,把妇联组织深入到最前线,让灾区的妇女儿童随时随地能够找到组织,得到关怀和帮助。

  四、因地制宜,开展具有妇联特色的帮扶救助活动

  各地妇联组织要结合当地的受灾情况,根据妇联工作实际,把广大妇女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开展帮扶救助活动,最大限度的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群众的作用,组织广大妇女开展自救和重建工作。

  请有关市州妇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开展抗震抗洪救灾工作,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到基层,深入到妇女儿童。同时,加强舆论宣传,把灾区妇联组织开展的救灾活动和妇女开展自救重建情况进行总结,将图片、文字资料及时上报省妇联宣传部。

  联 系 人:崔娟

  联系电话:0931-8960127

  传  真:0931-8885397

  电子邮箱:cuijuan930@126.com

  甘肃省妇联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