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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公示
时间:2013-12-27 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省妇联党组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认真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认真梳理了省妇联领导班子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为有效落实整改措施,更好地推动省妇联班子自身建设,促进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省妇联党组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现予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省妇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通过深入学习、对照检查,认真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主要根源,切实明确了整改落实的思路和措施,有效增强了深入践行群众路线、热忱服务妇女儿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省妇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妇女工作实际,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狠抓整改落实、服务妇女儿童、投身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省妇联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求真务实的思想基础

  1、加强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中心组集体学习、支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各项学习制度,着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着力提升班子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着力加强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精神境界、理论素养、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和政治纪律,着力把握妇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的素质和能力。

  一是保证学习内容。原原本本、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用正确的思想指导工作。

  二是保证学习时间。坚持每月1次中心组学习、每月1次支部集中学习制度,结合个人自学,定期开展专家辅导讲座,开展研讨交流和学习培训。建立并落实学习情况报告制度:班子成员向党组汇报个人学习情况,党组不定期对班子成员学习情况(包括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进行抽查;支部书记每季度抽查党员学习情况(包括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1次。

  三是保证学习效果。坚持学习与思考同步、学习与应用相联、学习与实践并举,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科学性和系统性,注重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妇女工作的实际成效。(牵头领导:韩克茵;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完成时限:长期)

  2、深入基层调研。把“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作为接地气、察民意、转作风的重要载体,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妇女工作实际和制约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一是保证调研时间。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乡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确定调研课题,每年设计1-2项重大调研课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工作。

  二是创新调研方式。坚持深入基层一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蹲点搞调研,解剖麻雀。

  三是改进调研作风。坚持轻车简从,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随行人员不超过3人,一般不安排事先踩点。

  四是用好调研成果。及时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促进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发展的思路和措施;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完成1篇有份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班子谋划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和决策参考。(牵头领导:韩克茵;责任部门:机关各部室;完成时限:长期)

  3、密切联系妇女。把密切同妇女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的首要任务。

  一是增强为民意识。以妇女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以妇女群众的需要为第一选择,以妇女群众的满意为第一标准,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组织开展群众观点大学习、大实践活动,筑牢为民利民的思想基础。

  二是广泛联系妇女群众。严格执行省妇联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坚持和落实妇代会代表联系制度、执委联系制度和常委联系制度,不断加强同各类妇女群体的联系,多方听取她们的意见建议并加以落实。

  三是主动服务妇女儿童。重点开展好创业就业富民、妇女儿童关爱、民生项目带动等惠民行动,力争每年新增妇女小额担保贷款20亿元,开展农村妇女实用技能培训20万人,培训输转“陇原妹”、“陇原月嫂”20万人,建立完善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扩大妇女病普查和“两癌”贫困妇女救助范围,继续实施消除婴幼儿贫血、母亲健康快车、春蕾计划、恒爱行动等惠民项目,努力推动妇女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牵头领导:韩克茵;责任部门:机关各部室;完成时限:长期)

  4、强化自身建设。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创新和改进妇联工作的根本任务来抓,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着力加强党性修养、凝聚班子合力、激发创新活力、保持清正廉洁,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践行省妇联领导班子“七个带头”的自律承诺,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社会各界和妇女群众的监督,以班子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的显著增强,带动全体干部坚持发展与维权并重、城市与农村并行,坚决纠正等靠思想和消极应付行动,坚决整治慵懒散漫现象,坚决改变办事效率低下状况,激发干部职工的干事创业热情和创新创造激情,营造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良好工作氛围。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妇女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满足妇女儿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新期待,加快实现思维理念、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全力开创全省妇女儿童工作的新局面。(牵头领导:韩克茵;责任部门:机关各部室;完成时限:2013年12月)

  二、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整改落实见实效

  5、促进源头维权。加大源头维权工作力度,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和大维权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重发展、轻维权问题。

  一是推动省人大将《甘肃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列入2014年立法调研计划,并开展相关立法调研工作。

  二是协调省委常委会听取省妇联专题汇报,推动省委印发《甘肃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意见》。

  三是探索在基层法院普遍建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加大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力度,实现每个县(区)至少有1名妇联维权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把妇联信访代理员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多渠道建立反家暴妇女庇护所,让受害妇女有“家”可回,完善12338维权热线,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牵头领导:康娅红、董晓玲;责任部门:组织部、权益部;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6、深化家庭工作。有效发挥家庭在促进和谐、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做好“家”字文章,着力改变重农村、轻城市的倾向。

  一是强化家庭道德教育,启动幸福家庭共建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筑牢实现“中国梦”、“甘肃梦”的思想道德基础;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繁荣家庭文化,共建家庭文明,充分发挥妇女和家庭在引领社会新风中的特殊作用,促进家庭的内在成长。

  二是强化家庭教育工作,组建网上家长学校专家团,开展百场家庭教育大巡讲,实现中小学家长学校全覆盖,实现家庭成员的共同成长。

  三是强化家庭服务,推动“陇原妹”、“陇原月嫂”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大城镇就业困难妇女择业观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实施帮助女大学生创业就业项目工程,助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增收致富,关注城市弱势妇女权益维护,促进家庭和谐。(牵头领导:张新兰、胡兰、管春梅;责任部门:宣传部、儿童部、发展部;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7、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履行妇联职能,着力解决重部署、轻督促,重表彰、轻宣传,重挂牌、轻管理问题。

  一是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开展“两规划”督导检查,对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力促“两规划”12大领域93项主要统计指标推进落实。

  三是开展先进典型密集宣传活动,利用甘肃日报、甘肃妇女网等平面、立体媒体平台,以宣传新评选的第四届甘肃“巾帼十杰”为重点,在全省妇女中掀起“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的热潮。

  四是开展重点工作“回头看”,对各地妇女之家、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留守妇女阳光家园等阵地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核查评估,指导基层妇联、城市社区适应妇女群体及妇女需求多元化的形势,统筹发挥教育培训、公共服务、创业援助、维权关爱等综合化服务功能,建好管好用好阵地,真正把妇联系统的各类阵地建设成为党开展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和妇女群众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牵头领导:康娅红、王灵英、胡兰、董晓玲;责任部门:组织部、儿童部、权益部、妇儿工委办;完成时限:2013年12月)

  三、着眼建章立制,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8、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已有制度、建立新的制度、废止不适用制度,努力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推动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实现作风建设长效化。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手修改、完善省妇联机关财务管理、财产管理、请假休假、出差管理、车辆管理、督促检查工作、保密工作等制度16条,通过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最终确定形成《甘肃省妇联机关管理制度》并下发执行,实现让群众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围绕反对“四风”,实现密切联系群众,制定下发《省妇联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实施细则》、《省妇联党组进一步完善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规定》、《省妇联党组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的规定》、《省妇联规范工作程序推动工作落实的实施办法》、《省妇联机关进一步精简规范会议文件的规定》、《省妇联第十三届常委会工作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就加强理论学习、联系和服务妇女、改革会议公文、改进调查研究、规范评选表彰、推动工作落实、强化督促检查、完善政绩考核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努力固化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形成长效机制。(牵头领导:韩克茵;责任部门:机关各部室;完成时限:2013年12月)

  9、保障制度执行。健全和完善省妇联机关作风建设保障机制,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运行体系。

  一是坚持民生集中制,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保证省妇联各项管理及工作制度执行到位、约束到位。

  二是适应妇女工作实际和妇女群众需求变化,随时对省妇联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保证省妇联制度建设体系真正务实管用、规范运行。(牵头领导:韩克茵、胡兰;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完成时限: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