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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省综治办省司法厅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2-21 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市州妇联、综治办、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及全省政法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妇女维权服务,推进平安甘肃建设,按照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妇字〔2014〕7号)要求,省妇联、省综治办、省司法厅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五个“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律温暖,家庭幸福。

  二、活动时间

  各地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具体时间不做统一要求,原则上应安排在3月中上旬进行。

  三、活动内容

  (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广泛开展妇女法制宣传。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形式,推动保障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藏区。3月初,省妇联、省综治办、省司法厅将联合兰州市相关单位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要大力开展妇女儿童维权项目宣传。用通俗的宣传手段让更多群众了解“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等维权项目,使权益受侵害妇女儿童得到及时适当的帮助和救助,把法律的温情服务送到千家万户。要大力强化维权周活动效果。探索运用新型传媒手段,搭建“微”平台,利用微博、微信、短信、飞信等形式进行宣传,强化维权周活动效果。全国妇联将与中国移动继续合作开展倡导男女平等、家庭和美的短信征集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发动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进来,在全社会掀起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新高潮。

  (二)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规范妇女维权服务。要继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壮大妇女信访代理员队伍,建设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大信访维权和人民调解工作力度,运用多种手段开展说清事理,讲透法理,融通情理的特色维权服务,切实引导妇女表达合理诉求,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继续强化基层工作阵地的维权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留守妇女儿童之家”、妇女维权站点等现有阵地作用,推动建立大维权工作格局,提升留守妇女互助组、妇女议事工作组工作,拓展维权服务新内容,构建妇女议事平台,建设新型网络维权服务机制,打造多维网格化维权模式,为妇女儿童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人性化维权服务。要认真落实省妇联《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儿童权益预防女童遭受性侵害工作的意见》要求,继续做好预防女童遭受性侵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实现“两高两实”,把对女童遭受侵害后的再次伤害降到最小,把社会对女童保护的关注度提到最高,通过巾帼志愿者的帮助和维权合议庭的维权,把社会和家庭的温暖送到女童身边。

  (三)拓展载体、丰富内容,深化平安创建。要把“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与综治宣传月活动结合起来,提高“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满意率和认同感,在全社会营造“创建平安人人参与,构建和谐人人共享,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家庭工作, 加强对“平安家庭” 创建活动的指导,丰富创建内涵、拓展创建外延、提升创建水平,注重培树过程,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家庭幸福平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到“五防五无五送”, 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艾滋,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无邪教, 送法律、送知识、送方法、送帮扶、送和谐。要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认真做好社会维稳工作,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关心关爱困难群体,积极推进妇女民生。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藏区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藏区“三爱”家庭培树活动,认真开展甘南藏区妇女权益需求与社会稳定课题研究。

  (四)主动作为、把握需求,加大源头维权力度。要大力宣传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性, 抓住国家反家庭暴力法立法工作正在加紧进行的有利契机,广泛集中展示当地反家庭暴力工作成果, 进一步推动出台相关法规政策, 完善工作机制措施, 为受家庭暴力影响的妇女儿童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抓住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甘肃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意见》和省人大将《甘肃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列入立法调研项目的有力契机,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法规宣传,促进男女两性平等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两性和谐发展。要大力推进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进程,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妇女发展与权益保障纳入当地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推动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

  四、活动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的有关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密切配合,以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确保维权周活动取得实效。要认真总结“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开展情况,收集有关图片音像资料,将相关情况于3月17日前同时报送省妇联权益部、省综治办一处、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

  省妇联权益部联系人:夏 燕

  联系电话:0931-8885489

  电子信箱:gsflqyb@126.com

  省综治办一处联系人:张榕榕

  联系电话:0931-8288268

  电子信箱:gsszzbyc@126.com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联系人:曾 霞

  联系电话:0931-8418094

  电子信箱:gs55pf@163.com

  甘肃省妇联    甘肃省综治办     甘肃省司法厅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