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快乐宝贝”公益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妇联:
为了全面落实省妇联提出的“实施爱心脱贫行动”,省妇联、甘肃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推出并实施旨在帮扶关爱救助困境儿童的“快乐宝贝”公益捐助活动。为了认真落实推进这项慈善公益活动,各市州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做好公益救助作为妇联组织参与扶贫救助,实施爱心脱贫行动的重要工作,做实做好。
一、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快乐宝贝”公益捐助活动
各市州妇联组织要积极行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动员当地企业、企业员工、社团、民间组织、爱心人士、志愿者等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参与扶贫救助活动,为“快乐宝贝”公益活动捐钱捐物,为实现家乡发展做贡献。各市州收到的书画、玉器、古玩等捐赠物品,可以通过甘肃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公开拍卖,所得善款用于当地市、县区困境儿童的救助。
二、用足用活优惠政策,为爱心企业、组织和爱心人士的公益行动创造条件
甘肃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政策规定,落实好为爱心企业、组织机构、爱心人士可享受的减免税政策。企业、个人所捐物品,可以公益价格同样出具捐赠发票。
三、实行公开、透明原则,保障捐赠者的知晓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甘肃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对收到的每一笔“快乐宝贝”款物做到手续规范、公开透明,通过基金会网站公布捐赠款物的收支情况,便于捐赠者随时了捐赠物资及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所捐赠的款、物都用于被救助的困境儿童。
四、加大宣传力度,为实现困境儿童得到救助提供舆论支持
各级妇联组织要利用当地新闻媒体等各种宣传方式,全方位宣传“快乐宝贝”扶贫救助工作动态,多层次报道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慈爱善举,不断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要向企业、社会宣传参与公益捐助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捐赠事业,有效推进“快乐宝贝”公益救助活动不断取得新进展。
附件:1、“快乐宝贝”公益项目捐款意向征询函
2、“快乐宝贝”公益活动捐赠方案
3、公益捐赠优惠政策
甘肃省妇联 甘肃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2016年4月10日
附件一:
“快乐宝贝”公益项目捐款意向征询函
当您和孩子嘻笑玩耍时,当您和孩子畅享天伦之乐时,您是否注意到,在我们身边有一双双羡慕而失落的眼睛正注视着您?他们或者因为父母遭遇不幸双双离世而沦为孤儿,或者因为失去父母一方而沦为单亲儿童,或者因为家庭变故无人照顾成为困境儿童。他们渴望家庭温暖,却只能忍受孤独的煎熬;他们小小的年纪,却倍尝生活的艰辛;他们幼嫩的心灵,却无法享受正常家庭的亲情和呵护。
由于亲情的缺失,他们大多由年迈的祖辈或亲戚照看,普遍存在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安全失保、情感失落等问题,他们是需要社会各界给予特别关注的特殊群体。呵护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服刑女性、戒毒人员的子女和贫困单亲家庭儿童,是构建和谐社会交给我们的共同责任。
为积极发挥慈善事业扶危济困作用,帮助这些处在人生成长关键时期的孩子们能够健康快乐成长,享受全社会的关心关爱,同时,为全省精准扶贫攻坚行动助力,帮助这些孩子的家庭增加一点收益,减轻一点经济压力,甘肃省妇联、甘肃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联合发起并实施“快乐宝贝”公益项目。据省妇联初步统计,全省16周岁以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和服刑女性、戒毒人员的子女有10191名,贫困单亲家庭儿童有20766名,共计30957名。
“快乐宝贝”公益项目旨在为全省16岁以下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服刑女性、戒毒人员的子女和贫困单亲家庭儿童提供爱心套餐,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和关心关爱。具体帮扶内容为:一是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和服刑女性、戒毒人员的子女每年每人提供价值约1000元由生活用品、图书、玩具等组成的爱心套餐。主要包括:生活用品:春秋、冬季服装各一套,约500元;围巾1条、帽子1个、手套一双,约100元;茶杯、手电筒各1个,约50元;文体用品:跳绳1条、象棋一盒,约50元;图书150元,玩具150元等。二是为贫困单亲家庭儿童每年每人提供价值约800元由生活用品、图书、玩具等组成的爱心套餐。主要包括生活用品:春秋、冬季服装各一套,约400元;围巾1条、帽子1个、手套一双,约100元;茶杯、手电筒各1个,约50元;文体用品:跳绳1条、象棋一盒,约50元;趣味图书100元,玩具100元等。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一滴露水,也许微不足道,但汇聚成河就足以滋润干渴的心田;一份爱心,也许微乎其微,但危难时刻就能完全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一项善举,也许力量有限,但积少成多就能体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甘肃省妇联、甘肃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热切地期盼各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慈善机构、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志愿者踊跃参与到“快乐宝贝”公益项目中来!您伸出的双手,您奉献的爱心,汇聚在一起,将给这些儿童带来无限的温暖和快乐!
为了同一片蓝天下的孩子们都能拥有幸福的童年和美好的明天,您可以捐赠资金和物资,也可以加入到“快乐宝贝”公益项目志愿者队伍中。爱心企业、组织机构、爱心人士所捐爱心款项,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可以享受“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优惠政策。企业、个人所捐物品,可以公益价格同样出具捐赠发票。
爱心企业、机构、爱心人士所奉献的爱心,我们将通过多种方式给予大力宣传,一方面宣传爱心企业、机构、爱心人士的公益善举,另一方面通过宣传爱心善举,吸引更多的企业、机构、个人积极参与进来,为我们的公益项目添砖加瓦,努力让每一位困境儿童都得到社会的关爱和帮助。
我们相信,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孩子们一定会健康快乐成长,世界一定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温馨提示:捐助请注明“快乐宝贝”公益项目
户 名:甘肃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兰州金城支行
账 号:2703000609200016240
联系电话:0931—8273983
邮 箱:gsflfjh@126.com
附件二:
“快乐宝贝”公益活动捐赠方案
一、活动背景:
有这样一群孩子,他们或者因为父母遭遇不幸双双离世,或者因为失去父母一方缺少亲情,或者因为家庭变故无人照顾……。他们渴望家庭温暖,却只能忍受孤独的煎熬;他们小小的年纪,却只能倍尝生活的艰辛;他们幼嫩的心灵,却无法享受正常家庭的亲情和呵护。由于亲情的缺失,他们普遍存在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安全失保、情感失落等问题,他们是需要社会各界给予特别关注的特殊群体。据省妇联初步统计,全省16周岁以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和服刑女性、戒毒人员的子女有10191名,贫困单亲家庭儿童有20766名,共计30957名。呵护这些孩子是构建和谐社会交给我们的共同责任。
二、活动目的:
帮助这些处在人生成长关键时期的孩子们能够健康快乐成长,享受全社会的关心关爱。同时,为全省精准扶贫攻坚行动助力,帮助这些孩子的家庭增加一点收益,减轻一点经济压力,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三、活动倡议:
近年来,甘肃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在省妇联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的无私帮助下,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积极开展资金募集和实施公益项目,在帮助贫困地区困难妇女儿童工作方面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这次推出“快乐宝贝”公益项目,旨在为全省16岁以下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服刑女性、戒毒人员的子女和贫困单亲家庭儿童提供爱心套餐,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和关心关爱。希望各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慈善机构、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志愿者踊跃参与到“快乐宝贝”公益活动中来!您伸出的双手,您奉献的爱心,汇聚在一起,将给这些儿童带来无限的温暖和快乐!
四、发起单位:
甘肃省妇联、甘肃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五、活动主题:
奉献一份关爱,唤起一张笑脸――“快乐宝贝”公益活动
六、活动时间:
长期实施
七、活动对象:
各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慈善机构、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志愿者
八、捐赠方式:
1、捐赠资金: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和服刑女性、戒毒人员的子女每年每人提供价值约1000元由生活用品、图书、玩具等组成的爱心套餐。主要包括:生活用品:春秋、冬季服装各一套,约500元;围巾1条、帽子1个、手套一双,约100元;茶杯、手电筒各1个,约50元;文体用品:跳绳1条、象棋一盒,约50元;图书150元,玩具150元等。为贫困单亲家庭儿童每年每人提供价值约800元由生活用品、图书、玩具等组成的爱心套餐。主要包括生活用品:春秋、冬季服装各一套,约400元;围巾1条、帽子1个、手套一双,约100元;茶杯、手电筒各1个,约50元;文体用品:跳绳1条、象棋一盒,约50元;趣味图书100元,玩具100元等。
2、捐赠物资。不限捐赠物资种类,任何物资均可,如捐赠物资不适合资助儿童,可将捐赠物资进行拍卖,拍卖所得资金全部用于“快乐宝贝”公益项目中。
3、认养孤儿。对想认养孤儿的爱心人士,我们可以提供孤儿相关信息,根据个人意愿进行帮扶资助。
4、任何方式捐赠。
九、捐赠流程:
1、甘肃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为捐赠单位和个人提供甘肃省财政厅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发票。
2、捐赠发票优惠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个人所捐物品,可以公益价格同样出具捐赠发票。
3、捐赠单位和个人的捐赠信息将通过甘肃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
4、定期向捐赠单位和个人汇报资助情况,并将受助儿童名册、捐赠活动宣传照片等相关资料邮寄给捐赠单位或个人,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三:
捐赠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捐赠,保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规,特将其中捐赠优惠措施和减免税政策摘录: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章规定,捐赠人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措施
第二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第二十六条 境外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第二十七条 对于捐赠的工程项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和优惠。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文件规定,捐赠人可以享受减免税政策
(四)落实和完善减免税政策。
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研究完善慈善组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切实惠及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对境外向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慈善组织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慈善事业的物资,在有关法律及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慈善捐赠减免税的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