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公安厅向全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处置家庭暴力案件的通知》及其《全省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工作指南》。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预防和化解前置,最大限度减少对家庭稳定负面影响,全力维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要树立主体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依法依规处置家庭暴力案件。要积极宣传《反家庭暴力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方式,结合社区(驻村)民警入户走访、“一标三实”信息采录等工作,向群众宣传反家庭暴力的理念、知识、方法和救助途径,提升广大群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增强家暴受害者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据悉,我省以靖远县为试点,先后实施了两期全国妇联和联合国妇女署“促进反家庭暴力立法,推广多部门合作模式”项目,靖远县公安局于2017年3月16日出台《处置家庭暴力案件执法指引》,受到全国妇联和国内反家暴业内专家的高度肯定,被认为是项目实施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省公安厅在在广泛征求基层公安的意见的基础上,向全省公安机关推广靖远县公安局反家暴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公安机关积极介入家庭暴力,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为维护妇女儿童等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2017年省综治办、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妇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甘肃省反家庭暴力工作协作联动机制的通知》,2018年推动成立甘肃省反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召开了省反家庭暴力联席工作会议第一次会议,推动7家成员单位联合出台了《甘肃省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意见》。为推动将家庭暴力案件纳入110接警受理范围,方便群众及时报警求助,省人大代表、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周丽宁向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建议公安部门出台依法处置家庭暴力案件执法指引的建议。
省公安厅此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处置家庭暴力案件的通知》和《全省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工作指南》,既是履行职责的积极行动,也是全国妇联和联合国妇女署“促进反家庭暴力立法,推广多部门合作模式”项目经验的提升。
同时印发的还有《家庭暴力告诫书》和《家庭暴力危险评估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