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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巾帼建功标兵”屈静同志先进事迹
时间:2020-3-7 11:21:25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在兰州市检察院有这样一位女检察官,温婉善良,勤奋努力、公正不阿。在家人的眼里,她孝顺父母、勤劳顾家、谆谆善诱;在领导同事们的眼里,她勤奋好学、刻苦上进、爱岗敬业。从检十五年来,她始终奋战在检察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艰巨任务。从青涩一步步走向成熟,将一腔青春热血奉献给了无比衷爱的检察事业。

屈静,大学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成为一名法律人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2005年,她如愿地考入检察院成为了一名检察官。在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工作的五年时间里,她在该院第一个通过了司法考试,并成为全市最年轻的主诉检察官。因表现优异,被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抽调,参与了“公诉答辩支持系统”重要内容的撰写。2010年1月,该系统的文字版——《公诉答辩要点及应对实例》一书在全国出版发行。2011年6月,被市检察院遴选至公诉一处工作。2013年,市院未检处正式设立,她光荣加入了兰州未检的创建行列。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兰州未检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因工作业绩突出,屈静同志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工作者,多次获得业务竞赛奖项,并被记个人三等功两次。

作为人民的公诉人,法律的监督者。多年来,屈静同志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无一错案,并参与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力大的刑事案件。近三年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33件224人。其中审查起诉案件12件53人,审查请示不起诉案件93件130人,审查批准逮捕备查24件37人,批准延长羁押期限2件2人,二审上诉案件2件2人。出庭公诉16次,收到有罪判决率100%,量刑意见采纳率100%。组织在押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与家属亲情会见、亲情感化18人次,心理疏导10人次。

除了办理好案件、追诉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每一名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好法治宣传、传播法律知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也是屈静的重要工作之一。多年来,她不断赴全市多个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座,为孩子送去丰富的法律知识、实用自我保护常识。在每一堂法治课上,她不仅仅是一名检察官、一名讲师,更是一位谆谆教导的母亲,设身处地的为孩子们考虑,发现可能存在的诸多隐患,告诉他们遇事应该如何处理,为他们送去必备的法律知识、常识。她独具特色的法治课程:《未成年人加强自我保护之——勿以恶小而为之》,由于贴合实际、生动有趣,课程受到学校和孩子们的热烈欢迎,被多所学校反复邀约,收效显著。2018年6月,屈静同志被团市委选拔为首批兰州市“青春守护者”法治教育宣讲团成员,多范围多方位开展普法公益活动。同年8月参加市委法学会2018年“法治文化基层行”校园宣讲报告会。9月,代表市院参加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讲师团共同主办的2018年兰州市“兰州人·百姓讲堂”汇讲暨“双十佳”评选活动,并荣获“兰州人·百姓讲堂”汇讲“优秀宣讲员”称号。12月,被共青团甘肃省委聘请为“甘肃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宣讲团”成员。

2019年5月,屈静又选择到了民事检察部门工作。十五年的刑事检察为她练就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缜密的办案思维,短短2个月时间里,办理民事案件9件、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线索2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7件……

屈静通过自己的艰辛努力,品尝到了收获的喜悦,但她也深知,作为一名法律人,她面前的道路还很长,需要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