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14个市州政府2014年度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推动两规划实施工作,3月中下旬,省政府妇儿工委将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督导考核组对两规划实施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工作按照《全省实施两规划工作督导考核方案》进行,请各市州政府妇儿工委认真准备,于3月5日前将督导检查行程报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附件1.全省实施两规划工作督导考核方案
2.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指标监测统计表
3.甘肃省儿童发展规划指标监测统计表
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15年2月27日
附件1
全省实施两规划工作督导考核方案
根据2011-2020年《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甘肃省儿童发展规划》中 “各级妇儿工委每年对实施规划情况进行督导”的要求,省政府妇儿工委将对各市州政府2014年度实施两规划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一、督导考核时间
2015年3月10日至25日。具体时间由各督导考核组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提前2天通知各市州妇儿工委办公室。
二、督导考核内容
(一)各市州、县市区经济与人口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人口、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城镇、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状况等。
(二)两规划监测指标完成情况。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的60项主要统计指标和儿童发展规划的34项主要统计指标完成情况。
(三)实施两规划的主要措施
1.领导重视情况。各级政府是否把妇女儿童发展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两规划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工作部门的职能范围;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妇女儿童工作情况;各级政府领导听取妇儿工委专题汇报、就妇女儿童工作的批示及参加妇儿工委会议情况。各市州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将两规划工作纳入部门职能及落实情况;发挥部门优势,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2.两规划督导考核长效机制制定和落实情况。各市州政府是否将本地两规划各项目标落实到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并签订目标责任书。是否每年开展一次本地区两规划实施工作督导检查。
3.妇儿工委及办公室机制建设情况。县以上政府妇儿工委及办公室机构建立情况;妇儿工委、妇儿工委办公室、成员单位和联络员等制度建设情况;妇儿工委全体会议、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等各类会议召开情况;办公室编制落实和人员配备情况。
4.宣传培训和示范工作情况。各市州政府妇儿工委制定宣传培训计划,举办培训班情况;两规划内容纳入各级党校或有关院校培训课程情况;利用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宣传两规划实施成果情况。《省政府妇儿工委关于做好实施2011-2020年甘肃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工作的意见》的落实情况。
5.突破两规划重点指标的措施。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在实施两规划工作中,针对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正职女干部比例,村委会成员、主任中女性比例,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生缺陷发生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等重点难点指标,所采取的办法和措施。
6.统计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县以上政府妇儿工委建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情况;开展年度统计监测工作,培训各级监测工作人员情况;本地区年度监测报告完成情况。
7.实施两规划工作经费投入情况。两规划工作经费是否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财政用于健康(妇幼卫生保健、防病防疫、妇女常见病及“两癌”筛查等)、教育(“两基”教育等)、文化体育等妇女儿童事业方面的经费投入情况;用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等工作的经费投入;县以上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监测统计专项经费、宣传培训等经费的投入情况。
8.各级妇儿工委对实施两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方法步骤
(一)实地察看。省政府妇儿工委抽调成员单位领导、联络员、有关方面的专家及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督导考核组,分别深入全省14个市州,开展现场督查。每个市州确定2个县(其中1个为全省实施两规划示范县),每个县从统计局、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妇幼保健院(站)、疾病控制中心、中小学、幼儿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机构、妇女儿童保护机构、福利机构、社区、非公企业、卫生院、村委会等单位中选择3-5个点,实地查看并查阅相关资料。督导考核具体行程由各市州拟定,报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商议后确定。
(二)汇报座谈。召开市州两规划实施工作座谈会,听取妇儿工委和组织、教育、卫生、统计等成员单位实施两规划总体情况工作汇报。参加座谈会的人员为市州政府妇儿工委领导、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三)情况汇总。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汇总督查结果,撰写全省督查情况报告,向国妇工委和省政府妇儿工委上报督查报告,向市州政府妇儿工委反馈督查、考核情况。
四、组织领导
督导考核工作在省政府妇儿工委的领导下,由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实施。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妇儿工委按照督导考核方案,做好准备工作,确保督导考核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