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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12-09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市州妇联、省直有关单位妇工委、省军区政治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部署,充分发挥全省广大妇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生力军作用,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激励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省妇联决定,启动2015年全省三八红旗手和全省三八红旗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甘肃省三八红旗手100名,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50个。

  二、评选条件

  (一)甘肃省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各行各业中18周岁以上的中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高尚的情操和奉献精神。

  4.爱岗敬业,勤奋踏实,乐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二)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组织或岗位,女性比例应占总数的60%以上。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体现当代女性精神风貌的集体。

  4.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业绩突出,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

  三、评选步骤

  (一)组织发动。各推荐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即刻启动评选表彰工作,有序组织推进评选表彰工作进程,通过层层择优推优,确定全省三八红旗手(红旗集体)候选人和候选单位。

  (二)发动群众。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创评结合,从当地和本系统实际出发,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推荐候选人,把评选活动作为引导激励妇女见贤思齐、创先争优的实践过程,形成“争作三八红旗手、争创三八红旗集体”的浓厚氛围。

  (三)深入宣传。各推荐单位要注重运用组织渠道、主流媒体、新媒体等传播手段,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实施步骤,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四)听取意见。在确定候选人过程中,各推荐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将拟推荐候选人先在其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公安机关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确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候选人无异议后,再在相关媒体进行集中公示,广泛听取意见。

  (五)各推荐单位确定候选人。各推荐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优中选优,按照分配名额等额向省妇联推荐甘肃省三八红旗手(集体)。

  (五)审核确定甘肃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名单。已确定的甘肃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和候选单位,由省妇联宣传部按照评选条件和界别等工作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后,报省妇联党组审定。

  四、报送材料

  各推荐单位要填报甘肃省三八红旗手、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和汇总表,以A4纸打印各2份并加盖公章(表内事迹控制在500字以内)。材料请务必于2015年12月25日前送省妇联宣传部。除纸质版外,还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三八红旗手(集体)是妇联组织授予妇女的高级荣誉。各地各系统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公平公正、扎实有序推进。

  (二)精心组织。各推荐单位要精心实施,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公平公正,评出立得住、有影响的全省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典型)。按评选表彰的要求和步骤,认真开展评选活动,按时上报材料。

  (三)注重创新。要创新思路、创新载体,坚持贴近基层、贴近妇女,从妇女发展的实际和妇女群众的需求出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进一步丰富评选表彰形式,推动形成不拘一格、百花齐放的评选表彰工作格局。

  (三)典型引领。要将深入宣传先进典型作为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方面,贯穿评选表彰活动的全过程,注重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手机等多种媒体,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在本地区、本系统大力宣传先进妇女典型和集体的优秀事迹,在广大妇女中进一步掀起学习先进、争创一流的热潮。

  (四)把握原则。一是推荐甘肃省三八红旗手、红旗集体时,应充分考虑界别、行业、民族、城乡等方面的代表性。二是甘肃省三八红旗手(集体)不重复授予。三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厅局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厅局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不参评甘肃省三八红旗手;厅局级及以上单位,相当于厅局级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不参评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县及县以上妇联组织不参评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四是省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重点推荐工作一线的优秀女性。五是各参评单位县处级女干部人选不得超过15%。六是各市州推荐的三八红旗手人选中,必须有1名女村党支部书记、女村委会主任或专业合作社的女致富带头人。七是妇联系统(包括妇联直属单位)人选比例不超过15%。八是妇联干部参评的,本人应从事妇女工作2年以上。

  六、表彰方式

  省妇联将于2016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举行隆重表彰活动,对省级三八红旗手和省级三八红旗集体予以表彰。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魏海鹰   王清华  陈刚

  联系电话:0931-8270545  0931--8278720

  传     真:0931-8270085

  电子邮箱:1131555419@qq.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甘肃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省妇联宣传部 

  邮政编码:730010

  附件:1.甘肃省2014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名额分配表

  2.甘肃省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3.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4.甘肃省三八红旗手推荐名单汇总表

  甘肃省妇联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