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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宣传的通知
时间:2015-12-28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市州妇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于2015年12月27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对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和能力,加大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力度,有效预防和依法处置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保护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请各市州妇联抓住有利时机,一要认真组织妇联干部学习法律原文和条文解读,明确妇联职责;二是把宣传培训《反家暴法》作为明年维权工作重点,积极谋划,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法律知晓面;三是按照法律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反家暴联动机制。  请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省妇联权益部。  联 系 人:夏燕  联系电话:0931-8270601  邮箱:gsflqyb@126.com      QQ群:妇联维权天地   98956941                       甘肃省妇联                       201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