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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全国妇联关于做好暑期儿童 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7-17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市州妇联:

      现将全国妇联《关于做好暑期儿童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发挥本地留守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作用,创新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和宣传实践活动,并将活动情况于2017年9月1日前报省妇联儿童部(电子邮箱:etb666@126.com)。




   甘肃省妇联

      2017年7月17日



关于做好暑期儿童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暑期是儿童意外伤害事件高发的时段。为有效防范儿童意外伤害和安全事故发生,增强家庭和儿童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帮助广大儿童度过安全快乐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暑期安全宣传教育。各地妇联要认真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五年规划,将安全教育作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以及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阵地作用,集中开展暑期儿童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特别是针对暑期多发的儿童溺水、交通事故及自然灾害防范等开展教育培训。将组织家庭学习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纳入家庭教育指导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中,推动形成重视安全的良好家庭氛围。

二、积极开展安全主题实践活动。各地妇联要精心组织开展家庭亲子阅读、夏令营等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实践活动,丰富儿童暑期生活。通过举办安全主题系列教育实践活动、编发安全知识手册、刊播安全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特别要关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特殊困境儿童的安全问题,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儿童暑期安全事故发生。

三、配合开展暑期安全管理工作。各地妇联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四点半学校”等基层社区儿童活动场所和儿童托管机构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排查儿童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将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情况请及时报送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联 系 人:李 舒

联系电话:010-65103248

电子邮箱:erxtch@women.org.cn

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