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妇联、机关各部室、下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作风建设年活动有关精神,持续推动省妇联系统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工作落到实处。按照省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作风问题投诉反映受理工作的通知》(甘转改办发电﹝2018﹞1号)要求,现就做好省妇联作风问题投诉反映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畅通作风问题投诉反映受理渠道
省妇联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甘肃妇女网、甘肃妇女微信公众平台、《甘肃妇工》《现代妇女》等媒体公布作风投诉受理工作电话、电子信箱和传真;在办公楼大厅、走廊、LED大屏、灯箱等显著位置和媒介,向社会公布省妇联作风建设年活动问题投诉反映受理工作电话、电子邮箱和传真;在机关大门、省妇联保育院、省妇联第二保育院大门设置举报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关于作风问题投诉反映受理情况的回复
实名举报的受理一般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反映人回复;非实名举报,须进一步核实问题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的,一般须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书面投诉反映问题的并留用通讯地址的,须以书面回复投诉反映人;电话投诉反映问题并留有联系方式的,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回复。运用网络信箱和网络平台投诉反映的,以网络方式予以回复。对投诉反映人个人信息,须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依法依规保护投诉反映人合法权益。
省妇联作风问题投诉反映方式:
电 话:0931-8270212
电子邮箱:gsfljgdw@163.com
传 真:0931-8270085
省妇联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