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妇联、农业(农牧、农林)局(委),兰州新区妇联、农林水务局:
现将《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见》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见
甘肃省妇联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月11日
附件下载: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