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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妇女 联合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三八红旗手 (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11-07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联,省直有关单位妇委会,兰州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为彰显妇联改革工作成效,展示广大妇女在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中做出的突出贡献,进一步激励引导全省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学先进树风尚,建功新时代,齐心协力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时代篇章,省人社厅、省妇联决定联合开展2019年度甘肃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表彰范围

1.甘肃省三八红旗手评选范围:全省各行各业中年满18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

2.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评选范围:全省各行各业中女性比例在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二)评选表彰名额

拟评选表彰甘肃省三八红旗手100名;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50个。

二、评选条件

(一)甘肃省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品德高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2.各行各业中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高尚的情操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勤奋踏实、乐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卓越。

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求近五年内至少获得1次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省级部门及以上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等其他相当表彰奖励;其他行业的获得市州以上表彰奖励。且三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二)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业绩突出,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

3.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团结合作,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

4.三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三、推荐方式

2019年度甘肃省“三八”红旗手评选工作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两个渠道开展。

(一)组织推荐。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从本单位、本系统所联系的各界女性中,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甘肃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根据表彰名额分配数量,等额推荐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

(二)社会化推荐。以网络及新媒体作为社会化推荐的主要渠道。省妇联分别在甘肃妇女网以及“甘肃妇女”官方微信、微博等设立2019年度甘肃省“三八”红旗手网络推荐平台,广泛吸引社会各界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参与活动,扩大甘肃省“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活动的社会参与率和品牌影响力。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实行等额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城乡统筹、面向基层、广泛参与的原则,逐级审核推荐。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市州和全省范围内进行三次公示。

(一)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推荐的先进集体由具有管理权限的上级部门进行公示,拟推荐的先进个人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拟推荐的先进个人,须在本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征求意见工作由推荐单位统一组织办理,不得由推荐对象自行征求意见。

(二)拟推荐对象按管理权限报所在地人社局、妇联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上报。

市(州)人社局、妇联应联合成立评选推荐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审核,并在本地区范围内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推荐工作报告,联合行文上报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复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并在全省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重点向工作一线的单位和个人倾斜。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一般应推荐科级及以下干部,处级干部人数控制在评选表彰总数的15%以内;县级以上(含县级)妇联组织不参评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各市州推荐的三八红旗手人选中,必须有1名女性村党支部书记、女性村委会主任或专业合作社的女性致富带头人;妇联系统(包括妇联直属单位)推荐人选比例不超过15%。凡拟推荐县处级人选的,须事先与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后方可上报。不同时推荐集体及其主要负责人为拟推荐对象。

(二)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功绩导向,坚持德绩兼备,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实行自审负责制,所在单位对拟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廉政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杜绝带“病”推荐、参评。根据工作需要,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适当方式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所在市(州)、县(市、区)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和相应的推荐名额。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评选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暗箱操作。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由市(州)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所在地纪检监察、市场监管、税务、审计、生态环境、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出具有关材料。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生安全事故和造成严重职业危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的企业,其负责人不参加评选。对在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已受表彰的集体或个人,如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撤销其所获荣誉,并收回奖牌(奖章)、证书。

(四)精心组织实施。三八红旗手(集体)是妇联组织授予的最高荣誉。各推荐单位要坚持贴近基层、贴近妇女,从妇女发展的实际和妇女群众的需求出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加强策划,搭建妇女群众参与平台,拓展妇女群众参与途径,精心实施,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公平公正,评出立得住、有影响的全省三八红旗手(集体)。

(五)把握基本原则。推荐甘肃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时,应充分考虑界别、行业、民族、城乡等方面的代表性,要重点推荐工作一线的优秀女性。甘肃省三八红旗手(集体)不重复表彰。

(六)坚持创评结合。从当地和本系统实际出发,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推荐候选人,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创评活动,把评选作为引导激励妇女见贤思齐、创先争优的实践过程,形成“争做三八红旗手、争创三八红旗集体”的浓厚氛围,要注重运用组织渠道、主流媒体、新媒体等传播手段,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实施步骤,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六、奖励办法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女联合会在2020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进行联合表彰,对评选出的2019年度三八红旗手颁发奖章、荣誉证书,对评选出的2019年度三八红旗集体颁发奖牌、荣誉证书。

七、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女联合会联合成立2019年度全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评选表彰工作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妇联宣传部,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见附件1)。

八、进度安排

请各市(州)评选机构于12月10日前将评选工作联系表(附件10)报送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妇联宣传部),其他报送材料请务必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上报。纸质材料1式3份以A4纸打印加盖公章(表内事迹控制在500字以内)邮寄或送达省妇联宣传部1103室,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gsflxcb1103@126.com)。各市州评选推荐机构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表格格式,确保工作进度,按时、保质、按名额统一报送本系统推荐材料,过时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报送材料包括:

(一)推荐报告:推荐报告必须以人社局、妇联联合行文上报,内容包括推荐审核工作组织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情况及公示结果、考察情况、推荐意见等。

(二)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

(三)三八红旗手材料: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附件4)、个人征求意见表(附件6、附件7和附件8)、公示材料原件、每个推荐三八红旗手对象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个人工作照或生活照片2张(附电子版)。

(四)三八红旗集体材料: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5)、企业征求意见表(附件9)、公示材料原件、每个推荐三八红旗集体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集体工作照或活动照片2张(附电子版)。

 

联 系 人:黄跃飞  刘 霏

联系电话:0931-8278720  8270572  8278720(传真)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甘肃省妇女儿童服务中心省妇联宣传部

邮政编码:730010

 

附件:1.2019年度全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甘肃省2019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

3.甘肃省2019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4.甘肃省2019年度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

5.甘肃省2019年度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审批表

6.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7.工人(农民)征求意见表

8.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9.企业征求意见表

10.市(州)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妇女联合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下载

2019全省三八红旗手通知 (表格).doc

三八红旗手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