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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推荐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进行公示的公告
时间:2021-04-26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6部门《关于评选表彰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精神和省文明办有关要求,经各市州妇联推荐,省妇联审核研究,拟推荐候选人2名,现予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妇联宣传部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我们将认真受理。

一、公示对象

高亚芳    兰州文理学院文创乡创学院院长

代桂芬    金昌市金川区八冶建设集团公司退休职工,金川区金建里社区居民

二、公示联系方式

省妇联宣传部

联系电话:0931-8278720

联 系 人:刘霏

电子邮箱:564121072@qq.com

省妇联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931—8270230

联系人:李玲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284号省妇联(邮编:730030))

 


 

甘肃省妇联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