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了解掌握我省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落实情况,全面推进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工作,省妇联、省农牧厅联合组成调研组,由省妇联纪检组长胡兰带队,省妇联权益部、省农牧厅经营管理处相关人员参加,于6月26至30日,分别对天水、陇南两市《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的宣传、土地相关政策的落实、土地流转、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
这次调研主要采取听取市县两级妇联、农牧等部门工作汇报,实地看点,与当地村社干部、农村妇女交谈等形式。调组先后深入天水市武山县、麦积区、秦州区和陇南市康县、成县的一些乡镇、村、社区,实地查看了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12338妇女维权热线、反家暴庇护所、留守妇女阳光家园、单亲母亲安居房建设等。
通过调研,认为天水、陇南市委、市政府及农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工作,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相关国家法规政策,积极协调、多方联动,在维护妇女土地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妇女群众对土地承包政策的贯彻落实比较满意,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现象较少。天水市委、市政府把延长土地承包30年不变作为深化农村改革、落实党的基本政策的大事来抓,制定出台了《天水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在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中应把握好的几个具体问题”等政策措施,使维护妇女土地权益工作有章可循。陇南市政府每年抽调专人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妇女出嫁、离婚、丧偶涉及土地权益的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在调研中,胡组长一行对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方面存在的“村规民约”歧视“农嫁居”妇女、离婚妇女的个别现象和土地流转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胡组长对天水、陇南两市做好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及妇联维权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要求当地政府,特别是妇联、农牧相关部门要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高度认识妇女土地权益工作的重要性。她指出: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源,发展之本,农村妇女获得稳定的土地利益,是实现其他权利的重要基础,随着形势的发展对这项工作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希望妇联及相关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农村妇女的维权意识,进而减少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现象的发生;加强对村规民约的监管,推动相关部门对制定村规民约进行具体指导,并对村规民约的合法性把关,对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予以完善,使村规民约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抵触;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健全市、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及时调解仲裁纠纷,切实保障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