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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再获“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101万元
时间:2012-08-03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近日,省妇联获得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101万元。这是继去年为我省拨付“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179万元之后,第三次为我省拨付救助专项基金。该基金将全部用于救助农村“两癌”贫困妇女。

  省妇联把推动妇女病普查,救助“两癌”贫困患病妇女工作作为创先争优活动中破解的难题之一,多渠道争取出台救助政策,多渠道救助“两癌”贫困妇女。2011年,协调省卫生厅制定下发了《甘肃省农村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将“两癌”纳入新农合基金重大疾病定额补偿范围,实行年度定额补偿,年定额标准7万元,以患者当次住院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基数,不受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与诊疗项目目录限制,且不计入患者当年新农合封顶线计算基数,新农合基金直接报销70%;与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关爱女性健康,救助贫困家庭‘两癌’患病妇女”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11〕67号),对城乡低保家庭及低收入家庭妇女“两癌”患者分别给予1万元和7000元的救助。全省各地认真落实救助政策,2012年第一季度对1169名贫困“两癌”妇女进行了救助,救助金额达92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