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省妇联87岁的老党员丁枫,临终前叮嘱家人到省妇联机关党委交党费的事,在省妇联党员干部中产生良好反响。
丁枫1948年10月参加工作,194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北京市委南苑区委组织部、甘肃省直机关工委工作。1970年至1972年,下放到天水新华印刷厂工作。1972年至1979年,在天水地区妇联工作。1979年至1990年在省妇联工作直到离休(副地级待遇)。几十年的工作历程中,她密切联系群众,为党和人民孜孜不倦地工作。离休后,她总是积极交纳党费,严于律己,从不向组织提出任何要求。
2013年,丁枫经常因病住院,但她心里一直惦记着交纳党费的事。在她的一再催促下,元月初其女儿就帮她到省妇联机关党委交纳了党费。但是,年事已高的她临终前仍叮嘱亲人帮她交纳党费。她对党的忠诚和坚定的信仰值得我们每一个党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