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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调研酒泉、金昌妇联基层组织和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情况
时间:2014-04-28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近日,为深入了解我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尤其“妇女之家”管理运行情况,以及留守儿童之家发挥作用情况,省妇联副主席康娅红带领组织部、儿童部有关同志,赴酒泉、金昌两市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采取实地考察、查看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肃北、阿克塞、肃州、金川、永昌5个县区的 8个乡镇(街道)、  11个村和社区,对14 个“妇女之家”及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考察。按照“六有三统一”的标准,两市“妇女之家”建设情况总体比较好。一是有人有阵地。每个“妇女之家”都有相对独立或整合的场地开展工作,有兼职负责人和数量不等的志愿者服务队,城镇社区“妇女之家”负责人均由社区党工委书记或社区主任兼任,农村妇代会主任兼任“妇女之家”负责人。二是有制度有计划。每个“妇女之家”都按照“十项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和活动制度,并按要求制订了季度、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较好。三是有活动有效果。每个“妇女之家”都能够因地制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政策、技能培训、维权服务、创业扶持、扶贫助困、敬老育幼、文化娱乐等活动,效果良好。按照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的有关要求,两市留守儿童之家都能够立足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关爱、服务、保障等各项活动,为广大留守儿童营造了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调研中,针对少数“妇女之家”服务功能发挥不够到位,群众影响力不够广泛,个别负责人的工作思路不够创新,能力素质也有待提高等问题,康娅红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规范管理,完善制度。要按照“十项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并制作版面悬挂在醒目位置,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落实到位。二是拓宽思路,强化功能。要在原有功能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妇女需求,加大对独孤老人和留守儿童的关注关爱,唱响“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在群众中营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妇女工作者本身要加强学习,提高管理服务能力,还要组织妇女群众学习,学习法律、技术和其他妇女群众感兴趣的科目,同时要关注儿童课外教育,提高“四点半工程”利用率,尽可能地为孩子们提供民族文化、文体特长、道德品行方面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