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妇联认真贯彻落实省妇联《关于印发推进村、社区“妇女之家”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六有三统一”标准规范管理村、社区“妇女之家”,做到有场所、有设施、有计划、有制度、有活动、有效果,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形象,稳步发展,有序运行,更好地服务妇女群众。
县妇联按照省妇联模板统一制作了“妇女之家”牌子,分发给各乡镇,悬挂在村(社区)妇女之家活动室门上。每个“妇女之家”室内室外活动场所面积统一,活动室面积30㎡,配备电脑等设备,室外活动场所面积100㎡,配各种备体育器材。制定了“妇女之家”的规范管理、妇女代表联系、宣传培训、信访维权、信息发布、扶贫帮困、经常性活动、志愿服务、考核评比、经费保障等十项工作制度,制成统一版面上墙。“妇女之家”按照宣传教育、技能培训、维权服务、组织活动等四项服务功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常项工作,大力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活动,打造工作品牌,将留守妇女阳光家园、之家等妇女工作站、室纳入“妇女之家”框架统一管理,统一运行。
通过一系列措施,县妇联积极探索创新村(社区)“妇女之家”规范管理办法,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把“妇女之家”建设成为叫得响、做得实、效果好的妇联基层阵地建设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