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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下发《定西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4-04-24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推动妇女事业发展,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定西市结合实际,经过定西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讨论修改,于4月21日由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省属驻定各部门、各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定西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实施意见》共分四个部分,分别为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政策措施、组织保障。

  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承认和尊重两性生理差异的基础上,把男女平等协调发展原则推广到一切社会领域,促进男女两性在人的尊严、价值上平等,以及在男女权利、机会和责任上平等,确保男女两性平等地分享改革和发展成果。  总体要求中提出:确保到2018年,妇女在参政、就业、教育、卫生、婚姻家庭等重点领域的性别不平等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女性参与民主决策和社会事务的权利明显强化,性别差异明显弱化,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结果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性别公平体系。  政策措施部分针对我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国策内容细化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六大政策措施,即“保障妇女与男性平等的经济权利”、“保障妇女与男性平等的政治权利”、“保障妇女与男性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健全完善妇女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妇女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完善维护妇女权益社会化工作机制”,从而实现重点领域的性别平等。  组织保障中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实施《定西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作为管理妇女事务的主要抓手,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建立并实施五大保障机制,即“组织领导机制”、“宣传教育机制”、“督促落实机制”、“监测评估机制”、“表彰奖励机制”,确保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