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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积极推动男女平等营造和谐发展氛围
时间:2015-01-19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两性平等和谐发展,嘉峪关市妇联主动作为、开拓创新,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全市妇女在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全面宣传和有效落实,加快推进我市妇女事业发展。

  源头参与,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推进男女平等纳入决策主流,协调市委、政府建立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联席会议制度,在保障妇女社会经济政治地位、提升妇女素质、提高妇联组织工作水平、加强和改善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等方面出台20项具体措施,并在妇女发展规划中确定妇女与经济、教育、健康、法律、环境以及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优化妇女发展环境,确保我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贯彻实施、妇女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加强宣传,确保国策深入人心。在重要节庆纪念日,大力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普法活动,提升广大妇女维权意识。持续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和“平安家庭”创评活动,启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征集最美家规家训,举办“雄关最美家庭”故事进乡村巡讲活动9场次、家庭教育巡讲8场次,弘扬传统家庭美德,营造平等、和谐的家庭环境。加大先进妇女典型评选表彰力度,通过各种媒介大力宣传先进妇女典型事迹,弘扬女性“四自”精神,充分展示妇女参与和推动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的成就、价值和贡献,弘扬先进性别文化。

  注重培训,提升女性整体素质。开展“组织建设培训工程”,将国策宣讲列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和全市妇女干部培训班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识。开展“维权维稳培训工程”,举办妇联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和妇女维权维稳干部培训班,提高我市妇女干部维权水平和综合素质。开展“创业就业培训工程”,为“两癌”贫困妇女、大龄女童、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妇女、留守流动妇女举办创业技能培训班,培训妇女4000余人次,强化城乡妇女职业技能和创业素质。

  创新载体,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坚持枫桥经验,成立反家暴庇护所、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巾帼志愿心理咨询辅导队,设立妇女儿童维权中心(站、点),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积极构建矛盾大调解、维权大联动机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妇女发展规划中女干部培养选拔和配备的要求,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委员会中女性比例,村妇代会主任待遇标准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1000元,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机会。

  关注民生,真情温暖妇女群众。加大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2014年为1122名农村妇女发放贷款7534万元,到期贷款还款率99.5%,帮助农村妇女解决创业、生产经营和扩大生产过程中资金紧缺的问题。推动政府启动第二次妇女病免费普查项目,实施“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举办女性健康讲座及义诊咨询,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法律帮助、助老为老、环境整治、扶残帮困等志愿活动,充分发挥妇女在参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