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峪关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总结2012年至2014年全市精神文明工作,表彰命名了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市妇联巾帼志愿服务站荣获“嘉峪关市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嘉峪关市巾帼志愿服务站自2012年成立以来,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要求,本着“规范管理、广泛联系、立足需求”的工作方针,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涵,全力打造我市巾帼志愿服务品牌。
为进一步做好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市妇联先后调整充实了巾帼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巾帼志愿者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组建各类巾帼志愿队伍74支。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嘉峪关市巾帼志愿者管理制度》和《嘉峪关市巾帼志愿服务队伍管理办法》,对巾帼志愿者从招募、管理、培训、服务、激励以及队伍的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逐步实现了“统一注册、逐级管理”的服务体系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运作、自我发展”的巾帼志愿服务规范化运作模式,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的巾帼志愿服务“站-队-分队”三级组织网络,保障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规范化。二是注重培训指导。坚持志愿者队伍规模与质量并重的原则,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和巾帼志愿队伍骨干培训会,有计划、分层次、分类别地对巾帼志愿者进行培训,总结交流经验,努力提升巾帼志愿者素质,推进巾帼志愿服务上档次、上水平。三是广泛开展活动。依托妇女之家、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留守妇女阳光家园、家长学校等平台,以法律援助、科普宣传、卫生保健、环保绿化、扶贫助困、便民服务、治安防范为重点,突出巾帼志愿服务的便民性、便捷性和广泛性,近两年来共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巾帼志愿服务活动680多次,参与24700多人次,使“自愿参与、义务工作、提升自我、服务社会”的巾帼志愿服务宗旨更好地落到基层、落到群众身边,在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妇女和家庭中更好地彰显了妇联组织的作为和巾帼志愿服务的独特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