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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妇联采取“五项”措施推动“留守妇女阳光家园”建设
时间:2011-08-1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为切实解决留守妇女精神负担重、发展能力弱、维权意识差、教育子女困难等问题,为留守妇女提供一个学习培训和文化活动的场所,搭建一个互帮互助和情感交流的平台,帮助留守妇女发展生产、缓解精神压力,创造幸福生活。肃州区妇联按照省、市妇联《关于农村“留守妇女阳光家园”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五项”措施,推动“留守妇女阳光家园” 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管理制度。各乡镇、村分别成立了“留守妇女阳光家园”建设领导小组和管理小组,根据“留守妇女阳光家园”建设方案,制定了留守妇女学习、互助、活动等工作计划和“留守妇女阳光家园”学习培训、经常性活动等管理制度,为“留守妇女阳光家园”建设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是开展调查摸底,健全信息档案。各乡镇妇联、村妇代会对留守妇女生产、生活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建立健全了留守妇女信息档案及留守妇女花名册、留守妇女生产生活随访登记册、爱心姐妹互助登记册、留守妇女留言薄、维权登记册、学习培训记录、活动记录等基础表册,确保“留守妇女阳光家园”建设的规范化。

  三是整合现有资源,完善配套设施。坚持依托“妇女之家”建设“留守妇女阳光家园”,整合村级党员活动室、农家书屋及妇女培训学校等资源,完善配套了电脑、电视、DVD、投影等硬件设施和乒乓球、羽毛球等文体活动设施,保证了“留守妇女阳光家园”各项活动的开展。

  四是建立互助小组,提升自助能力。针对“留守妇女”普遍存在的“六难”问题(即劳动强度大、精神负担重、发展能力弱、维权意识差、生活难题多、教育子女难的问题),坚持互助“六自”原则(自由组合、自愿组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建立了“六类”互助小组(生产、学习、生活、维权、子女教育、文化娱乐互助小组),为留守妇女提供生产、生活、精神等方面的帮助,不断提升留守妇女的自我服务能力。

  五是组建志愿者队伍,开展关爱活动。动员一批有科技、心理、医疗保健、法律或家教知识且热心服务活动的妇女组建了巾帼志愿服务队,定期不定期的为留守妇女开展扶贫帮困、心理疏导、学习培训、卫生保健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活动,使“留守妇女阳光家园”成为留守妇女的“温馨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