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城关区人民政府〔2012〕60号文件颁布《城关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城关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标志着城关区新一轮“两个规划”在全区正式颁布实施。
城关区两个《规划》编制工作于2011年10月启动。区委、区政府对两个《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编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编制出指导我区未来10年妇女儿童工作的高质量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在编制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按照省市政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要求,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王慧玲为组长的《城关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编制工作小组(城政办发〔2011〕128号),区妇儿工委成立了由统计、财政、教育、人社、卫生、民政、司法等单位组成的编制组和由省市妇儿工委办专职副主任、兰州市社科院专家、兰州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焦若水、甘肃政法学院副教授张姝等专家组成的论证组。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街道社区也给予了极大支持与配合,指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积极参与编制工作。同时,在组织学习国务院“两纲”(2011年8月8日颁布实施)、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2011年11月27-28日)、省“两规划” (2011年9月24日)及市“两规划”意见征求稿和送审稿(2011年8月、12月)的基础上,经过调研起草,研讨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等阶段,完成了初稿、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3月20日前,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审议一致通过了两个《规划》送审稿。3月23日,区政府第六次常务会充分讨论,会上张区长对两个《规划》送审稿提出相关修改完善要求:两个《规划》目标的制定要做到三点:即“全”、“高”、“特”,经会议审议原则上通过两个《规划》送审稿。按照常务会相关讨论意见及要求,区妇联对两个《规划》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于2012年3月28日将完善稿报区政府办公室。期间,区政府督查室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督查,区妇联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
两个《规划》的颁布实施,掀开了我区妇女儿童事业的新篇章,为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实现新跨越提供了政策保障,是实现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对于加快和谐幸福城关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