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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妇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新举措
时间:2013-09-26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临夏州妇联针对一些妇女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家庭暴力,侵害未成年人、妇女合法权益时有发生的现状,积极协调临夏州人民检察院,加大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8月下旬,临夏州妇联积极协商州检察院,就如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开展“共创平安,共享和谐”活动,建立两部门共同维权工作机制进行了座谈,形成《关于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座谈会纪要》。

  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向妇联投诉的,且需要通过诉讼进行维权的,检察机关可以与妇女联合会一并支持起诉。二是妇女、未成人与家庭成员、他人或单位组织发生一般民事行政纠纷向妇联、检察机关请求调解的,两部门可以协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三是对侵害妇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的申诉、控告、检举,检察机关可以与妇联协调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依法查处。四是州妇联接到妇女、未成年人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其救济、扶贫、优抚等特定款物职务犯罪的举报应当向州检察院移送。五是妇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再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对执行有异议而向州妇联请求法律救助的,可以告知当事人向州检察院申请监督。六是各县(市)人民检察院、妇联根据本区实际,参照本纪要施行。施行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反馈给各自的上级部门。七是州人民检察院、州妇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执行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协商。

  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加强妇联与检察院工作联系和合作,创新社会管理,畅通妇女群众申诉渠道,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教育、引导权益受侵害的妇女儿童及其家人通过法律途径和程序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诣稳定起到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