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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将村妇联主席纳入村干部管理
时间:2021-01-11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近日,州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将村妇联主席纳入村干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州党组【2020】142号),请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一、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工作要求,逐步将村妇联主席纳入村干部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妇女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特殊优势,推动基层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更好联系和服务基层妇女群众,使农村妇女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参与乡村治理中更好的发挥“半边天”作用,有效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

二、目标要求

选优配强村妇联主席队伍,通过2-3年时间,逐步将村妇联主席纳入村干部队伍管理。和政县、临夏县、永靖县在今年先行推行,临夏市、康乐县、积石山县在村“两委”换届中逐步推行,广河县、东乡县积极创造条件推行。村干部岗位有空缺,符合选任条件的直接纳入村干部队伍管理;无空缺岗位或合适人选的,逐步选优配强、调整配备,待条件成熟后纳入村干部队伍管理。

三、任职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热心妇女儿童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自愿参与妇女工作,具备一定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

2.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45周岁的女性,特别优秀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年龄放宽至50周岁。

3.符合村干部任职的其他条件。

四、纳入方式

1.现任村干部中有女性干部的,直接按程序兼任村妇联主席,原村妇联主席改任为村妇联副主席。

2.将现任村妇联主席中年龄55岁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下或不胜任现职的逐步进行调整撤换,改任为村妇联副主席。

3.村妇联主席岗位出现空缺且村干部职数有空缺的,首先从本村符合条件的女性中选派,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从本县市未就业的女性大中专毕业生、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中公开选聘一批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兼任村妇联主席。

五、职责任务

1.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开展引领、联系、服务等工作。

2.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按照相应村干部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3.完成上级妇联和乡镇党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六、考核管理

1.对纳入村干部范畴的村妇联主席,严格按照《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进行选聘、考核、监督、培训、管理,与其他村干部同等管理,同等使用。

2.由乡镇党委、县市妇联建立村妇联干部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和双重管理,由村党组织进行具体日常管理,定期交办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值班坐班制度和县级联审制度。

3.县市妇联和乡镇党委通过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实地调查等方式,对村妇联主席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报酬和评先选优的直接依据。

4.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对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不能胜任工作、群众反映强烈的予以调整。

5.各村根据工作需要,将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和执委会成员纳入村“两委”,进行交叉任职。

6.各乡镇按照1:1的比例,建立村妇联主席后备人员信息库,进行动态管理,开展跟踪培养。后备人员名单报县市组织部门和县市妇联备案。

七、报酬待遇

1.村妇联主席纳入村干部管理后,占村干部职数,按村干部标准享受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

2.原村妇联主席改任村妇联副主席后享受原有报酬不变。

3.纳入村干部管理后,达到任职年限的离任村妇联主席享受离任村干部补贴。

八、教育培训

1.村妇联主席教育培训由县市妇联和乡镇党委共同负责,教育培训应突出党的基本理论政策、党纪党规、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内容。

2.新任村妇联主席到任6个月内,县市妇联或乡镇党委应当安排开展任职培训。有计划组织村妇联主席和其他村干部一同到省内外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提升能力。

3.加强对村妇联主席的激励关怀,各县市、乡镇党委及时发现、树立和宣传优秀先进典型,注重将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妇联主席推荐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增强村妇联主席的责任感、荣誉感。

九、其他

1.社区妇联主席参照村妇联主席管理。

2.本意见由州委组织部和州妇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