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给妇女儿童造成的伤害,经县妇联和县民政局研究决定,下发了《关于挂牌成立“天祝县反家庭暴力庇护站”的通知》,明确了庇护站的工作宗旨、主要任务、庇护对象、庇护原则和申请途径及相关部门职责,更好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保护妇女、儿童及老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5月19日,依托县救助管理站挂牌成立了“天祝县反家庭暴力庇护站”。
今后,天祝县因家庭暴力侵害无处安身、急需暂时庇护的妇女、儿童和老人可向当地乡镇妇联提出庇护申请,经县妇联审核,符合条件的,庇护站将给予受害人7至10天的临时性庇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