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妇联始终把维护妇女权益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努力代表好、维护好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成为广大妇女群众真正的贴心人。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维权氛围。赴各乡镇组织农村妇女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有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不断提高妇女群众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预防和减少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发生。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提升维权水平。举办全县基层妇女干部维权维稳专题培训班。对全县各乡镇妇联主席、各村代会主任和社区妇委会主任等200人进行了培训。通过讲解典型案例,增强她们的法制意识和理论水平,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守法、护法氛围,培养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高了妇女群众和妇女干部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三是争取经费支持,保障工作运行。积极争取财政宣传经费5.6万元,印发《妇女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残疾人法律援助手册》和《职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24000册,内容涉及妇女劳动和社会权益保障,财产权益,人生权利,婚姻家庭权益;残疾人基本权益,劳动权益,社会保障,康复、教育和无障碍设施;女职工保护,工会法等,通过手册宣传,切实增强广大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妇女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是抓机制建设,强化维权实效。县妇联通过与法院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与司法局成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联合县民政局挂牌成立了“天祝县反家庭暴力庇护站”,力推妇女信访与人民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有效对接,延伸了妇联工作手臂,增强了维权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