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丹县妇联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通过法制教育、 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形式,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妇女维权工作,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一是利用法制宣传日、三八妇女节等重大节日,在县城大十字、龙首广场集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3次,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材料2000份,悬挂展板20副,极大地提高了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的职能作用,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设立法律咨询台,聘请法律专家定期开展咨询活动。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和乡镇、社区维权站作用,对贫困妇女实施法律援助。根据法律援助条例要求,对信访接待案件中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进行摸底筛选,积极为困难妇女提供免费代写诉状和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已为5名妇女减免诉讼费用1200元。
四是认真做好来访妇女的法律宣传和情绪疏导工作。对上访妇女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负责交办、协调、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督办,直到办结,争取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