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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人社局妇委会以“首问负责”推进“为民负责”
时间:2017-05-15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山丹县人社局妇委会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重点突出为民、便民、利民的特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和理念,积极以“首问负责”推进“为民负责”。

    第一个接待或接受询问的人负有首次接待责任,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窗口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对不属于本岗位受理的事项应履行告知义务或引领至该事项承办窗口。对于涉及交叉业务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政策规定不能办理的,首问责任人必须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在这过程中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语,热情接待,耐心听讲,详细记录,认真受理,服务周到。严禁使用“不知道”、“不归我管”等语言,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拖办或置之不理。通过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度,不仅强化了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而且树立了良好的社保形象,真正的做到了让前来办事的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