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Pc
isPad
isPhone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市县动态 >  张掖 > 
高台县妇联多举措促基层妇联组织经费落实
时间:2018-02-27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省、市妇联改革方案要求,高台县妇联以“四优化四提升”为目标要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想方设法优化基层妇联工作环境,在基层妇联工作经费保障上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妇联干部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极大地提升了基层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一是镇、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妇联组织工作经费全部得到保障。县财政在保证县妇联人均2元工作经费的基础上,每年为9个镇每个镇增列1万元妇女工作经费;村(社区)妇联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给各镇下达的年度财政预算开支计划,由各镇政府按每个村(社区)每年不少于1000元的标准划拨;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工作经费由各部门(单位)、企业根据妇女工作实际全额予以保障。

二是建立村(社区)妇联主席工资与村(社区)干部工资同步增长机制。将村(社区)妇联主席工资报酬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与村(社区)干部工资同步增长,村(社区)妇联主席工资报酬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提高,达到村干部报酬的30%以上。2017年,全县村妇联主席年平均工资达到5858元,月平均工资达到488.16元。

三是建立村(社区)妇联干部离任补助政策。将离任村(居)妇代会主任补贴资金列入县财政,对经组织任命或民主选举担任过村(社区)妇代会主任(妇联主席)职务、累计任职5年以上、年满60周岁、现仍健在的离任干部每年享受40元离任补贴。2017年,全县共为141名离任妇代会主任发放补贴77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