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妇儿工委关于《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和要求,高台县妇儿工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联合县妇联、卫生计生委、财政局等单位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多方联动配合,强化职责分工,全面组织实施,切实提升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覆盖面,实实在在地保障了广大妇女的健康。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省、市《实施方案》下发后,县上及时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县妇儿工委主任杨萍任组长,妇联、卫计委、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妇幼保健院、各镇妇儿工委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高台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及时举办全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启动仪式,对全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与各镇及相关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目标,并及时召开县一级项目培训会议,确保全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由各镇通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进村入户,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妇女宣传“两癌”检查的目的、对象及意义,县妇幼保健院印刷《宫颈癌、乳腺癌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手册》2万余本,发放妇女病健康知识及相关政策宣传页6000余份,县妇联微信平台专题发布“两癌”检查相关信息2期,阅读量达11205人(次)。各镇和村妇联也都借助各自微信平台、巾帼宣传微信群及时发布“两癌”检查信息,不断扩大妇女群众的知晓率和覆盖率。同时,各村妇联执委结合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工作实际,深入广大妇女群众中进行思想发动,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号召广大妇女增强自我保健意识,了解掌握乳腺癌、宫颈癌等妇科疾病防治知识,培养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三是部门协作配合,务求工作实效。县妇儿工委办下发通知,组织各镇妇联、卫生计生办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妇女进行摸底信息采集,经摸底统计,全县35-64岁农村妇女共30011人,为“两癌”检查计划安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县财政局积极落实项目工作经费,县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县“两癌”检查初诊机构,抽调技术水平高、思想素质好、作风过硬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检查工作,并及时组织业务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制定详实推进计划。各镇妇儿工委、妇联、卫生计生办、卫生院通力协作,全力做好人员组织动员工作;县妇幼保健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化工作程序,严格按规定操作完成各项检查,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自6月1日全县“两癌”检查工作启动以来,止6月30日,共为5126名适龄农村妇女进行了宫颈和乳腺检查,其中:查出宫颈HPV阳性89人,乳腺超声评估BI-RADS3分级转诊31人次,实际转诊24人,完成转诊复查7人,确诊乳腺癌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