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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社局细化措施做好妇女儿童 发展规划工作
时间:2018-09-21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高台县人社局结合工作职能,紧紧围绕“两规划”总体要求,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措施,细化目标任务,认真履行“两规划”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在促进妇女就业创业、鼓励妇女提升就业技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加大妇女创业就业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就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为妇女创业提供资金支持,至目前,为全县妇女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1000万元,扶持100名女性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带动276余人实现了就业。大力开展女大学生自主创业培训和妇女职业技能培训,举办SIYB创业培训班,共培训妇女创业人员462人,创业成功率达74%以上。积极搭建就业平台,组织召开各类就业洽谈会3场,免费为女性职业介绍1020人次,帮助823人走上就业岗位。

    二是强化妇女提升就业技能 。一是强化就业用工观念的转化。通过广泛宣传,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专场专场招聘会等,发挥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作用,服务企业用工和劳动力求职需求,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鼓励女性多渠道、多形式就业。 二是强化妇女就业技能的提高。针对妇女特点,多种途径、灵活多样的开展了妇女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工作,积极联合家政培训机构,大力开展月嫂、保育员等特色职业技能培训,增强了她们的市场就业竞争力,拓宽了就业渠道。三是强化大龄妇女就业的扶持。通过“4050”、就业优惠政策、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等形式促进就业。

    三是扩大妇女生育保险覆盖面。修改完善《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将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扩大到了全县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扩大了生育保险覆盖面。至目前,全县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3600人,征收生育保险费161万元,为305名参保职工落实生育保险待遇72万元。

  四是切实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广泛宣传男女同工同酬、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推进已建工会的企业签订并履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及时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的案件。开展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检查活动,依法查处用工单位非法使用童工行为,设立了举报信箱和24小时举报电话,确保维权举报渠道通畅,有效地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