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村妇联主席有效管理,稳定村级妇女干部队伍,提高村妇联主席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妇女工作提质升级,高台县妇联在县委县政府和县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村妇联主席工资全额由县妇联核拨、镇妇联考核兑付及村(社区)妇联主席工资与村(社区)干部工资同步增长工作机制。并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村妇联主席工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全县136个村妇联主席工资报酬全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县妇联预算和统管,年度内与村(社区)干部工资同步增长,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提高,达到村干部报酬的30%以上。村妇联主席报酬由基础报酬、人口报酬、绩效报酬三部分构成,其中基础报酬和人口报酬年终一次性发放,绩效报酬年终发放实行与村妇联主席全年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工作成效、考勤、妇女评议、示范点建设、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统一分项赋分考核发放。2018年村妇联主席报酬全年平均标准达7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