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陇原姐妹们大家好,在当今短视频时代,各个短视频平台用户量巨大,如果发生了妇女个人信息被歪曲、诽谤,还恶意发布到公共网络平台的,很容易给妇女的名誉及日常生活带来难以估量的危害,对于这种情况并不是束手无策,我们一起来通过一则案例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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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4年8月,杨某因家庭矛盾与妻子王某发生争吵,加之平时与王某娘家嫂子冯某等人因琐事关系不睦,杨某多次向冯某发送含有辱骂、诽谤、威胁、淫秽文字和视频的短信、微信,同时还将冯某等人的照片配上淫秽文字、哀乐等制作成多个视频、图片发布到抖音、快手平台。冯某等人的视频、图片被转发到多个微信群,浏览次数多达18000余次,导致冯某接到多人次陌生人来电,同时导致冯某之女王某(儿童)产生轻生念头。随后,冯某等人提起刑事自诉。杨某供述其发布的照片、视频均为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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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查认为,杨某将冯某等人的原始信息篡改为损害冯某等人名誉的虚假信息,并将篡改的视频、图片在网络平台上散布,引发大量点击、阅读,导致冯某收到多人次陌生人来电骚扰,人格、名誉遭到贬损。法院认定杨某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责令其停止侵犯冯某等人名誉权的行为,删除其在抖音、快手等平台上发布的所有关于冯某等人的图片、视频等信息,赔偿冯某等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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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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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提示
对刑法二百四十六条中情节严重的理解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与诽谤罪相关联的侮辱罪也属于亲告罪的范围,指当事人不提起诉讼法院不处理,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与个人生活息息相关,遇到类似情况妇女一定要及时固定保留证据,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姐妹们,本期的陇姐学法就讲到这儿,感谢大家的聆听,欢迎大家在下方留言评论,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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