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陇原姐妹们,大家好。随着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人权益保障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尺。在家庭层面,赡养义务不仅是代代相传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作为子女绝不能推卸责任,否则不但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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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年近七旬的张某与丈夫育有一子李某,丈夫去世后李某便很少来看望她,随着年纪渐长,张某逐渐行动不便,生活也无法自理,李某一直对母亲张某的赡养费以各种理由搪塞,导致张某晚年生活没有保障。经过村委会的帮助,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李某给付合理的赡养费用并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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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结果
法院掌握具体情况以后,先同村委会成员一起对李某进行劝说调解,解决李某和张某之间赡养的问题。李某同意承担赡养义务,但对赡养费用与母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法院判决李某每月承担固定数额的赡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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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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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提示
赡养不仅包括经济供养,还涵盖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即便父母未满60岁,若因伤残、疾病导致生活困难,成年子女也不能以“未到年龄”为由推脱责任。同时,子女不得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更不能以窃取、骗取等方式侵犯父母财产权益。
老年人的幸福晚年,需要法律护航更需社会关爱。让我们共同关爱老人,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安享静好岁月。

姐妹们,本期的陇姐学法就讲到这儿,感谢大家的聆听,欢迎大家在下方留言评论,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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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权益部供稿
省妇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