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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姐学法正确适用法律破解虚假夫妻共同债务
时间:2025-11-20 来源: 作者:甘肃省妇联网络及新媒体中心出品 浏览次数:

 

 

陇姐学法 | 正确适用法律 破解虚假夫妻共同债务

“一张突如其来的借条,竟让不知情的配偶背上巨额债务。”在婚姻关系破裂的关口,这类由虚构债务引发的纠纷并不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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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简介

余某与吴某于2003年登记结婚,2023年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对财产及债务都进行了分割,2024年袁某向法院诉称吴某等人欠其款项120万元,因借款发生在吴某与余某婚姻存续期间,法院判决妻子余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余某对该债务完全不知情,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上级法院认为原判决将其前夫吴某的工程欠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妥,要求予以改判。

02

审理结果

法院经再审认为,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为实践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袁某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他和吴某之间的借贷关系真实发生,同时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偿还的债务,应当是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条件的,袁某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吴某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故驳回其要求吴某的妻子余某承担责任的请求。

03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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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提示

法院审理时,会结合借贷金额、资金流向、当事人经济能力等综合判断债务真实性,绝非仅凭一张借条即可认定。对于虚构债务的行为,不仅会被否定债务效力,还可能因虚假诉讼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看清这些陷阱,手握法律武器,才能不让信任成为被算计的软肋。

姐妹们,本期的陇姐学法就到这里,感谢聆听,欢迎大家在下方留言评论,下期再见。

END

省妇联权益部供稿

省妇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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