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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关于做好作风问题投诉  反映受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08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机关各部室、下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作风建设年活动有关精神,持续推动省妇联系统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工作落到实处。按照省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作风问题投诉反映受理工作的通知》(甘转改办发电﹝2018﹞1号)要求,现就做好省妇联系统作风问题投诉反映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畅通机关作风问题投诉反映受理渠道

设置“转作风优环境促落实”举报箱。省妇联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机关大门处、儿童活动中心大厅等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共x个。各下属单位要对照在单位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

举报箱样式统一,即举报箱正面上部位置为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下部位置注明:甘肃省妇联“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二、向社会公布作风问题投诉反映受理方式

充分利用甘肃妇女网、微信公众平台、《甘肃妇女》、《现代妇女》等媒体媒介,充分利用单位办公场所显著位置,例如办公大厅、走廊、LED大屏、灯箱等媒介,面向社会公布省妇联作风建设年活动问题投诉反映受理工作电话、电子邮箱和传真,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关于作风问题投诉反映受理情况的回复

实名举报的受理一般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反映人回复;非实名举报,须进一步核实问题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的,一般须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书面投诉反映问题的并留用通讯地址的,须以书面回复投诉反映人;电话投诉反映问题并留有联系方式的,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回复。运用网络信箱和网络平台投诉反映的,以网络方式予以回复。对投诉反映人个人信息,须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依法依规保护投诉反映人合法权益。

省妇联作风问题投诉反映方式:

电    话:0931-8270212

电子邮箱:gsfljgdw@163.com

传    真:0931-8270085

       省妇联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