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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妇联系统组织开展“宪法在我心中o我是宪法朗读者”诵读活动暨“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5-3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2018年3月11,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进全省法治建设进程,省妇联于5月22日—12月30日,在全省妇联系统组织开展“宪法在我心中?我是宪法朗读者”诵读活动暨“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设法治甘肃 巾帼在行动——宪法在我心中?我是宪法朗读者”。

二、活动时间

5月22日—12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1、学习诵读宪法内容,普及宪法知识;

2、录制宪法诵读小视频、H5等作品;

3、录制讲述类、公益广告类、工作展示类的微视频(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指示、经典论述感悟体会、学习宪法修正案理解心得等);

4、在“12.4”国家宪法日前后,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5、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个人、集体形式不限),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6、甘肃妇女网、甘肃妇女微信公众号开辟宣传专栏,对优秀作品进行展播。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省妇联组建“宪法学习诵读微信群”,各市州妇联确定一名宪法宣传员进入微信群;

2、强化宣传、创新形式。录制微视频、宪法诵读小视频、H5、快板、随手拍等形式多样的作品,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3、认真策划、正确导向。录制的微视频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含有非原创内容,包括画面、片段、音乐标明来源,微视频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单个作品不超过3分钟,公益广告不超过1分钟;

4、精心组织、积极上报。省妇联以部室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选择宪法诵读内容,在5月底录制视频(时间控制在1分钟以内);各市州妇联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录制“宪法在我心中?我是宪法朗读者”视频(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并及时将活动作品报省妇联宣传部,按照要求录制“我与宪法”微视频于8月5日前上报至省妇联权益部。


联 系 人:  卢 娜

联系电话: 0931—8273725

邮    箱: gsflqyb@126.com(权益部)


附件下载:

全省妇联系统宪法诵读活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