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妇联、各相关单位:
按照《全国妇联关于选举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和推荐全国妇联第十二届执委候选人的通知》(妇字〔2018〕17号)要求,为了认真做好出席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选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名额和结构要求、条件及产生办法
全国妇联分配甘肃省参加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共计31人,其中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的优秀代表不少于22人,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7人。差额比例为15%。
(一)名额分配原则
按照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主要由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妇女代表和妇女工作者代表构成的结构要求,名额分配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和结构的合理性,省市县乡村各级妇联均有代表,且突出向基层倾斜。
(二)代表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享有公民权利的女性;
2、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热爱祖国,拥护国家统一;
3、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心系妇女群众,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在广大妇女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敢于担当,有较显著的工作业绩,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
6、具有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热心妇女儿童事业,积极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三)代表产生办法
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的产生,总体要求是: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严格标准,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身份关、形象关;严格程序,按照推荐提名、组织考察、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等5个阶段进行。
各市州妇联、各相关单位根据代表条件、分配名额和结构要求,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考察名单,按照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人选是其他身份的,依据其隶属关系和管理关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与省妇联沟通后,有关单位报党委(党组),各市州报市州党委审核公示,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省级妇女代表大会或执委会差额选举产生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
三、加强对推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代表候选人的推选工作,是开好中国妇女十二大的前提和基础,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各市州妇联、各单位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认真细致、务实高效地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二)严格条件,发扬民主。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坚持代表条件,特别要严把思想政治素质关,把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女性推选出来。要落实妇联改革精神,吸纳新领域新群体新阶层中的优秀妇女代表。
(三)把握节点,按时报送。请各市州妇联、各相关单位于6月23日前,就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及情况报告省妇联;6月30日前完成代表推荐工作,并将代表登记表、代表推荐情况专题报告、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材料、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材料纸件一式三份送省妇联。
联 系 人:韩 冰 杜梅芳
联系电话:0931-8270601、0931-8276373
邮 箱:936715935@qq.com
附件:
1.甘肃省参加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预分配表;
2.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登记表填写说明;
4.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征求意见表;
5.企业负责人代表征求意见表。
甘肃省妇联
2018年6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甘肃省妇联关于参加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5: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相关表格及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