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县区妇联:
经省妇联党组研究决定,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扶持的贫困妇女种养业基地建设项目将在贵县实施,项目资金10万元。现就做好项目选点、项目报告和资金使用等事宜通知如下:
1、县妇联要积极协调县扶贫办做好项目村的选点工作,所选项目村必须是国家级或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
2、县妇联要联合县扶贫办认真研究制定项目报告,并由双方联合行文,并逐级上报(县区妇联、扶贫办联合报市州妇联,再由市州妇联转报至省妇联)。
3、项目报告须包括项目村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预期效益等内容。
4、项目扶持对象为项目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妇女,补助标准参照省内有关行业扶贫标准执行。
5、县妇联要督促项目村规范开支、做好财务账目,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不出任何问题。
6、各县区务必于2018年1月19日前将项目报告电子版报省妇联妇女发展部,经省妇联同意后再报送纸质版(一式三份)。
附: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扶持的贫困妇女种养业基地建设项目分配表
联 系 人:许巧兰 0931—8270293
电子邮箱:gsflfzb@126.com
甘肃省妇女联合会
2018年1月12日
附件下载:
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扶持的贫困妇女种养业基地建设项目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