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妇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07号)要求,经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女联合会及省直有关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请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拟正式推荐酒泉市妇女联合会等5个集体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薛代花等4名同志为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王姗等4名同志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一、公示对象
(一)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5个)
1.酒泉市妇女联合会
2.庆阳市西峰区肖金镇妇联
3.嘉峪关市新城镇泥沟村妇联
4.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西庄子村妇联
5.兰州市妇联权益部
(二)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4名)
1.薛代花 甘南州舟曲县博峪镇欧卧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2.袁占梅 平凉市崇信县黄花乡凉水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妇联主席,崇信县正兴
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理事长
3.王粉连 定西市漳县四族镇四族村村委委员、妇联主席、村民小组长
4.马 林 天水市清水县白驼镇梨湾村村委会副主任、妇联主席,梨湾村惠梨合作社理事长
(三)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4名)
1.王 姗 张掖市高台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四级调研员,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常委
2.王川芳 白银市平川区长征街道妇联专职副主席
3.刘芳莲 陇南市西和县妇联主席、一级主任科员
4.王晓燕 武威市古浪县妇联干部
二、联系方式
(一)省妇联组织部
联 系 人:解 晖 陈艳琴
联系电话:0931-8270122;8270251(传真)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284号省妇联组织部办公室
电子邮箱:gsflzzb@126.com
邮政编码:730010
(二)省人社厅表彰奖励办公室
联 系 人:魏 萍 张志文
联系电话:0931-8960608;4894106(传真)
电子邮箱:gsspzbgs@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省人社厅表彰奖励办公室
邮 编:730030
附件下载:
甘肃省推荐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简要事迹--公示附件.pdf
甘肃省评选推荐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