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9月5日开始,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儿童就诊时可以寻求帮助啦!
在医院如何寻求帮助,且听小编为您一一道来。
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为了进一步发挥医疗机构在预防和处置家庭暴力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省妇联、省卫计委联合在医疗机构建立家庭暴力报警点,帮助家庭暴力受害人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和保护。
当遭受暴力的您无法报警时,在寻诊时医院工作人员可以为您提供帮助。今后,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将设立家庭暴力报警点,在医院醒目位置张贴家庭暴力报警电话(110)、方便无法摆脱施暴人的受害者及时救助。
“家庭暴力”写进了医疗症断书。在就诊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对疑为家庭暴力致伤的,或经询问确定为家庭暴力致伤的,会做好诊疗记录。对在工作中发现无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会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诊断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妇联,其他基层组织在转介时可以一并转介。家暴受害人在报案时医院会出具详细的诊断书。公安机关的家庭暴力告诫书将对医疗症断书进行证据记录和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