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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三项制度探索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新模式
时间:2012-09-04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白银区在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 以推创业、带就业、保民生、促发展为目标,完善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参与,积极作为。目前,我区妇小贷工作呈现出贷款规模稳步增长,妇女受益面不断扩大的良好态势。近日,我区积极探索建立出三项制度,助推妇小贷工作在新模式新措施道路上健康运行.  一是建立联络员制度。针对我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存在的切实问题,由于今年9月份是我区妇小贷工作到期收款的高峰期,经区委区政府妇小贷工作推进会研究,决定在各乡镇、街道指派专人做为负责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联络员, 联络员充分发挥“情况清、人头熟、工作细”的特点,主要负责做好贷前、贷中、贷后服务工作,特别要配合各经办银行做好入户调查及到期贷款的催收工作。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委区政府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在全面听取各部门、各经办银行工作进展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及时总结经验和存在问题,探索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和推进工作的新机制。 同时、区妇联加强与财政、人社、经办金融机构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商讨工作,积极构建起“政府主导、妇联配合、各方协作、运转流畅”的联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了信息交流沟通力度,确保每月有工作简报,每季度有工作数据,每半年有工作总结。   三是建立“回头看”制度。根据妇小贷工作的特点和性质,区委区政府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要求,对妇小贷工作做到一季度一次回头看,在寻找差距,改进不足的同时,务必做到四个“一”: 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妇女仅可享受一次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不得重复申请由财政资金担保的贷款;每一笔贷款必须对应一个微利项目范围内的创业项目;每一笔贷款必须有一整套完整的资料,包括贷款申请、审查审核审批资料、担保机构担保文件和相应的反担保文件或说明、贷款合同文本及其他相关资料;每个项目点必须有一个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标识牌及其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