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妇联多举措维护农村妇女土地合法权益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启动以来,景泰县妇联提高认识,主动参与,强化宣传,积极帮助全县农村妇女维护自身土地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与农业部门主动对接,将县、乡妇联主席纳入到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中,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县妇联领导干部联系包乡制度,切实参与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紧抓土地确权工作在全县全面开展的契机,召开乡镇妇联主席会议,重点部署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确权登记工作,并要求各乡镇妇联主席就文件要求进一步跟踪推进,与本乡镇农业中心做好对接、推动工作,加强党委政府对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视。要求各村妇代会主任一边做好宣传工作,一边主动介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全过程。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组织乡、村妇联干部积极参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业务培训会,领会土地确权方案精神,学习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确权程序,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宣讲活动,宣讲《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法律及国策知识,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发动基层妇联干部进村入户,大力宣传开展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解释土地确权政策等,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广播动员、公开信等方式,使土地确权政策家喻户晓,调动妇女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力推确权登记颁证规范。各级妇联加强与农业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工作中实现无间隙对接,推动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规范操作、有序运行,保证在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妇女土地权益不受侵害。经跟踪核实,已试点基本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乡镇,妇女和儿童的名字均已上土地确权登记表。 四是关注村规民约。关注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要求全县11个乡镇妇联深入135个村,主要针对婚嫁、丧偶、改嫁、落户、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条款进行一次调查,从村民自治政策源头为保障妇女土地权益奠定基础。经筛查,全县135个村均没有明显侵害妇女权益的条款。